{{ $t('FEZ001') }}蔡凱玲
{{ $t('FEZ002') }}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教署「113-114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1144號書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每校以1團隊為限(本縣所轄學校不得跨校組隊),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成員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每位成員限報名1隊, 教師應符合現職專任合格教師、代理及代課教師資格 。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3組分別進行評選。
(三)報名方式:本縣所轄教師請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逕行組隊報名。另為利本府辦理薦送團隊作業,將請本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推薦若干所學校名單。
(四)檢附資料:每一團隊需檢附選拔報名表、切結書、授權書等書面正本各1份以及方案內文書面資料一式2份 ,併同電子檔光碟(Word、 PDF各1份),免備文掛號寄至本府教學發展科吳耘彤小姐收,俾彙整薦送至教育部國教署。
(五)報名期限:114年6月20日(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六)獎勵方式: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各組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 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 1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並由本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率應在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教署薦送於114 年「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
3 、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下載連結:https://reurl.cc /8vGGmd。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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