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主旨:
核定補助貴校辦理「114學年度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第2期第1次補助經費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12570號函(附件1)辦理。
二、旨案執行期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共分2期撥付,第1期款業以114年10月15日屏府教發字第11402752441號函撥付竣事,先予敘明。
三、本次撥付第2期第1次經費,第2期第2次經費刻正辦理議會墊付作業,俟議會同意墊付後,再另案辦理石門國小第2次
撥付作業,經費尚未撥付部分,請學校先行代墊。
四、請貴校於文到5日內依經費核定表金額掣據向本府請款,並依核定計畫及經費執行,原始憑證留校存備查核,倘有賸
餘款請依規定全數繳回,核結方式將另案通知。
五、檢附「114學年度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第2期經費列表及成果報告書參考格式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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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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