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主旨:
核定補助貴校辦理「112學年度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第2期補助經費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7379M號辦理及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862號函辦理。。
二、旨案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經費分2期撥付,本次撥付第2期款,請貴校依旨揭核定表之第2期經費金額,於文到5日內掣據本府請款,俾利辦理經費撥付事宜。
三、請依政府採購法、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依核定計畫內容執行,原始憑證留校存備查核,於113年7月31日前辦理結報作業,倘有賸餘款項依規定繳回。為利計畫賡續推動,相關經費尚未撥付前,請學校先行代墊。
四、另計畫二各項子計畫請依規定格式撰寫成果報告及成果彙整表,並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將電子檔上傳至雲端「112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成果繳交區」(雲端連結:https://reurl.cc/QZrrV5)。成果報告書(含成果彙整表)紙本請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寄至本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徐聖音老師或蔡凱玲助理收(東港鎮海濱國民小學),俾利成果彙整作業。
五、檢附「112學年度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第2期補助經費核定表、成果報告撰寫格式及成果報告彙整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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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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